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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365体育官网编制并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
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,市直机关、国省驻衡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:
按照新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新条例)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告内容
各级各部门在撰写《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》(参考格式具体见附件)时,须确保报告内容完整、数据真实、统计准确。年度报告内容包括:一是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、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。其中,有关数据应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365体育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办公开办函〔2019〕60号)(可到中国政府网文件库查阅)要求进行统计。二是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官网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0〕17号)(可到中国政府网文件库查阅)和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365体育官网印发《湖南省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》和《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20〕9号)(可到省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查阅)的要求,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,加强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,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行编写。
二、报告格式
各县市区、各部门编制年度报告,应充分运用图片、图表、图解等表现形式,用数据说话,图文并茂,增强可读性、生动性,方便公众查阅使用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认真编写,按时报送。各县市区、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,集约化建站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请于2021年1月25日之前在本级本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内公开发布,非集约化建站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通过市党政门户网后台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”分别报送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365体育官网的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”栏目内。
(二)建立专栏,集中发布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在市党政门户网站建立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”专栏,按市本级、市直部门、县市区进行分类,年度报告以纯文档电子版、图文并茂电子版两种方式集中展示。
(三)该项工作将作为2021年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,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,按时按质公开发布。
附件:衡阳市×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(参考格式)
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1年1月15日
附件:
衡阳市×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(参考格式)
(2021年1月15日)
编制说明: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编制,内容包括:总体情况、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总体情况
(文字描述)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 | ||||
信息内容  |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|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| 对外公开总数量  | |
规章  | ||||
规范性文件  | |||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 | ||||
信息内容 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 | 本年增/减  | 处理决定数量  | |
行政许可  | |||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| |||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 | ||||
信息内容 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 | 本年增/减  | 处理决定数量  | |
行政处罚  | ||||
行政强制  | |||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 | ||||
信息内容 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 | 本年增/减  | 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 | |||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 | ||||
信息内容  | 采购项目数量  | 采购总金额  | ||
政府集中采购  | |||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 | 申请人情况  | ||||||||
自然人 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 | 总计  | |||||||
商业企业  | 科研机构  | 社会公益组织  | 法律服务机构  | 其他 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| |||||||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| |||||||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 | (一)予以公开  | ||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开  | 1.属于国家秘密 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 | |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| |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| |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| ||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| ||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| ||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| ||||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| ||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| |||||||||
(五)不予处理 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| ||||||||
2.重复申请 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| ||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| ||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 | |||||||||
(七)总计  | |||||||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| ||||||||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 | 行政诉讼 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 | 结果纠正  | 其他结果  | 尚未审结  | 总计 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| 复议后起诉 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 | 结果纠正  | 其他结果  | 尚未审结  | 总计  | 结果维持  | 结果纠正  | 其他结果  | 尚未审结  | 总计  | ||||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(文字描述)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(文字描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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