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11-03

各试点企业:
   
  根据《衡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工程方案》(衡政函〔2014〕124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现将2015年度衡阳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
  一、验收对象
   
  2015年度衡阳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
   
  二、验收时间
   
  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
   
  三、验收要求
   
  1.材料要求。①试点期间工作总结(800字以内)②专利申请汇总表③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(缩小到四分之一复印至A4纸)④专利缴费凭证(申请及审查费缴费凭证,复印件)⑤新增产值及说明⑥自评分表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⑧所有材料请准备一份纸件(双面打印或复印)及电子件给产业化科祝家虎。其中第③、④项需提供原件核对。
   
  2.时间要求。第一次验收时间初定11月19-20日,完成合同约定任务的试点企业,请于
   
  3.内容要求。试点企业需如实申报相关材料,如有虚假,一经发现,取消试点企业资格,不予拨款。
   
  四、验收步骤
   
  1.材料初审。各企业申报验收材料报产业化科,由产业化科和专利管理科初审合格后提交专家组评审。
   
  2.会议评审。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,评定是否通过验收。
   
  五、其他事项
   
  联系人:祝家虎8518836  13135047476
   
  电子邮箱1697630607@qq.com
   
  
   
 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